舞龙俱乐部章程
第一章总则
舞龙运动作为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体育项目,其根植于传统文化中孕育生成,代表着中华民族的精神文化象征,凝聚民族精神与力量。为了传承与发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,培养学生的团结协作、强健体魄,娱乐身心,丰富文化,提高学生的综合素养,特开展学院舞龙俱乐部。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院舞龙俱乐部的日常事务管理,推动学院舞龙俱乐部的有序发展,现特此制订该章程。
第二章龙狮俱乐部组织结构设置
第一条:本舞龙俱乐部内组织结构设置分为社长、副社长。
第二条:会内干部职能说明:
(一)社长:负责俱乐部日常管理、活动开展、联系事务等总体
(二)副社长(1):协助社长负责俱乐部日常管理、以及活动开展
(三)副社长(2):负责对舞龙俱乐部的宣传、策划和组织。
第三条:干部选拔的必要条件:
1、思想要求积极向上,肯为舞龙俱乐部奉献一切,凡事以龙狮俱乐部为先。
2、工作认真负责,团结,帮助社员,具有一定的组织,领导及协调能力。
3、社长委任下一任社长或社团会时进行投票,
第三章舞龙俱乐部活动的形式
第一条:舞龙俱乐部内部的日常训练(理论+实践)、校园活动。
第二条:俱乐部内自行、自主举办组织的非日常活动。
第三条:俱乐部内与学院内外部进行团体活动。
第四条:俱乐部开展的常规活动主要以俱乐部所属性质为主与特色相结合。
第五条:要积极,谨慎地开展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活动。
第六条:俱乐部所开展的活动必须认真的进行策划及宣传。
第七条:俱乐部开展的活动不允许违反国家的法纪,法规以及校纪,校规,其活动内容必须健康、适合。
第四章龙狮俱乐部规章制度
第一条:俱乐部成员必须为本校的学生。
第二条:俱乐部必须按时参加会内训练,会议,有事可以提前向会干请假,不允许无任何正当理由不参加部内活动。
第三条:俱乐部的活动必须规范化,多元化,可持续化,既要求丰富又要遵守纪律,保障秩序的原则。
第四条:对于屡次违反舞龙俱乐部内部规定的会员将给予警告,严重者开除舞龙俱乐部。
第五章龙狮俱乐部招生规定
第一条:遵循校团委和学生会的相关规定。
第二条:招收新成员的数量根据当时的俱乐部内的情况而定。
第三条:新成员的选拔倾向与“择优录取”的方式,要求新成员的素质高。
第六章龙狮俱乐部活动指南
一、活动信息
1、活动时间:每周二,四晚上18:30—19:50
2、活动地点:龙狮馆
3、活动方式: 由指导老师、社长、副社长组织开展。
4、活动器材: 由俱乐部统一提供。
二、注意事项
1、负责人要登记成员签到。
2、活动前做好热身运动,防止意外受伤。
3、活动结束后,安排成员打扫卫生。
活动宗旨
我运动!我健康!我快乐!
活动对象:江阴学院全体在校学生
为规范舞龙俱乐部的有序发展,特此制订该章程。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龙狮俱乐部